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政务公开 > 活动 > 馆内资讯 > 阅读全文

文博法规知多少?

发布时间:[2015-11-17] 责任编辑:中国客家博物馆 浏览次数:1227

为配合市普法办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推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梅州”进程,下面就来简单说说有关文博界的两个法律法规。


《博物馆条例》


近来文博界议论最多的,就是《博物馆条例》了。《博物馆条例》经2015114日国务院第78次常务会议通过,2015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9号公布。该《条例》分总则,博物馆的设立、变更与终止,博物馆管理,博物馆社会服务,法律责任,附则647条,自2015320日起施行。

   总则简单明了地告诉大家这个条例的总体内容。觉得太简单?下面一张图带你进一步了解《博物馆条例》

    当然,《条例》为提升博物馆的社会服务水平,在保证开放时间、鼓励免费开放、规范陈列展览主题和内容等方面同样作了要求。应该说,《条例》为博物馆的成立、变化、终止等都作了相关的规定,为博物馆发展的规范化、科学化提出了明确的任务。


《文物保护法》

《文物保护法》应该是最为广大人民群众所熟知的文博界的法律法规。

顾名思义,《文物保护法》主要功能是保护文物不受损害。该法规由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19821119日通过,自19821119日起施行。当前版本为20136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修改,随着时代的发展而不断完善。

《文物保护法》对馆藏文物的来源有明确规定:在合乎法规情况下的购买、捐赠、交换,国有文物收藏单位还可以通过文物行政部门指定保管或者调拨方式取得文物。

搜索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