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国客家博物馆关于规范媒体拍摄管理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3-10-17] 责任编辑:中国客家博物馆 浏览次数:296
为进一步规范新闻媒体进馆拍摄管理,现将注意事项通告如下:
一、拍摄前,须在我馆官网或微信公众号下载并统一填写《广东中国客家博物馆拍摄申请表》(附件),并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将相关申请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zgkjbwg02@163.com。经我馆通过电子邮件通知申请人后,方可进行拍摄。
二、适用于所有新闻媒体拍摄的活动(商业性拍摄除外)。新闻媒体包括:报刊、杂志、电视、广播、网站、社会自媒体等。
三、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最终解释权归广东中国客家博物馆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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